近代中国的第一批股份制企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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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朱荫贵教授是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史专家,也是我的老师,虽然不是我的导师。朱荫贵教授非常平易近人,很多时候碰到他,都是老师向我这个学生先打招呼,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向老师问好。他在我心中的经典形象是,他戴着椭圆形的宽边 ...
编者按:
朱荫贵教授是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史专家,也是我的老师,虽然不是我的导师。朱荫贵教授非常平易近人,很多时候碰到他,都是老师向我这个学生先打招呼,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向老师问好。他在我心中的经典形象是,他戴着椭圆形的宽边眼睛,穿着西服,略显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笑眯眯的,和蔼可亲地看着我,然后关心地询问我的近况。
朱荫贵先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毕业于中国社科科学院研究生院,在东京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师从日本著名中国史专家滨下武志教授。他先后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所中国经济史研究室主任,兼任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1998年他担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他被复旦大学人才引进,担任历史系教授。他在复旦历史系先后担任中国近现代史教研室主任、历史系学术委员会主任。
朱荫贵先生1993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家证书,并从该年度起终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他的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近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业史学会理事、副会长;中国日本史学会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理事等。
朱荫贵先生主要研究集中在中国经济史领域,对中国、日本近代史其他学术领域也有深入的研究,著作等身,成果卓著。值此先生荣休之际,季我努学社特地联络先生,将其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经济研究》等顶级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整理出来,组成朱荫贵教授荣休纪念特辑,与学界同人和广大读者朋友分享。
本文摘自:朱荫贵教授荣休纪念专辑,作者:朱荫贵
1872年底开业营运的轮船招商局,是近代中国第一家以西方股份制企业为学习对象的新型股份制企业。它是通过向民间发行股票(当时亦称"股份票"),"招商集股"方式筹集资金,进而兴办起来的。此后十几年,这种性质的企业增加到了几十家。它们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可以买卖转让,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正如时人所说:"招商局开其端,一人倡之,众人和之,不数年间,风气为之大开,公司因之云集,虽其中亦有成与不成之分,然其一变从前狭隘之则。"①【《申报》1883年10月21日。这里所说的"从前狭隘之规则",是指过去中国的企业组织方式只有独资和合伙两种方式。】这批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经济史上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关于晚清洋务运动时期兴办的企业,过去已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发表②。【尤为令人高兴的是,近年来关于研究中国早期证券市场和洋务企业股票买卖的论文逐渐出现。
如匡家在《旧中国证券市场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4期)、田永秀《1862-1883年中国的股票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2期)、卢伯炜《官督商办洋务企业股份票研究》(《苏州大学学报》1995年4期)、以及拙文《近代上海证券市场上股票买卖的三次高潮》(《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3期)等。
其中,卢伯炜的《官督商办洋务企业股份票研究》是笔者见到的第一篇研究洋务企业股票的论文,虽然卢文提到的股票只有两份,且是股票文字最少的两份,研究的重点也放在社会经济影响方面,但笔者从中得到不少启发教益,在此谨致谢意。】但是,对这一时期出现的以"招商集股"方式成立的新型股份制企业的研究,似嫌不够。诸如考察这类企业的组织方式,以及其招商集股的过程和特点,尤其是通过这些企业发行的股票和章程考察其与此前企业组织形式的联系和区别,分析其在"一变从前狭隘之规则"时显现出来的传统与近代、中国与外国的不同特点及结合等方面,几乎还没有专门的研究。
因此,本文拟对这一时期出现的股份制企业概况进行梳理,同时通过分析介绍这些企业在当时发行的股票,即通过分析这些股票的形制、内容以及这些企业制定的章程,对19世纪后半期中国首次出现的股份制企业的状况和特点,进行一些粗浅的归纳与探讨。
一近代中国第一批股份制企业的概况
探讨近代中国第一批股份制企业的状况,首先需要对"第一批"股份制企业所指的时间和范围进行界定。本文探讨的第一批股份制企业,以1882年6月9日至1887年1月13日在《申报》上刊载过股票价格的企业为主。之所以如此界定,理由如下:1.当时成立的新型工商企业,无论厂址在那里,绝大多数都以上海为中心募集资金和买卖股票。因此,以中国当时最主要的中文报纸《申报》上刊载过股票价格的企业为主,应该具有代表性。2.1882年6月9日是《申报》在此期间刊载企业股票价格之始。《申报》能在1882年6月9日开始刊载中国近代企业的股票价格,这件事实本身就证明1872年轮船招商局成立之后,历经10年,陆续成立的中国股份制企业发行股票以及形成交易市场,在上海不仅已经存在,而且具有了一定规模。3.把1887年1月13日作为"第一批"的下限,则是因为1883年底上海发生金融风潮后,部分新型企业破产倒闭,股票交易转入低潮,兴办近代新型企业的热潮已大为降温,这一天也成为《申报》在此期间刊载企业股票价格的最后一天。4.本文探讨的对象是股份制企业,因此,尽管这期间成立的企业为数远不止此①,【①据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中华书局,1962年)1166-1173页统计表和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后"附表"中的统计,同期成立的近代企业数当不止《申报》上刊载的企业数。】为确保其性质为股份制企业,把考察的范围限定为此期在《申报》上刊载过股票买卖价格的企业,应该比较准确。但这里也有两个例外,一是1882年9月以"为各项公司通径路而固藩篱"为宗旨(即中介各公司买卖股票)而成立的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因其章程中明确有"本公司招股十万两,分为一千股,每股规银一百两"②【②《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叙及章程》,《申报》1882年9月27、28日。】的记载,故将其纳入考察的范围;二是笔者1998年10月30日在北京参观于捷、张宏杰、赵善荣等三位民间收藏家举行的"中国百年证券收藏展"时,见到的一份光绪十一年(1885)山东莒州矿务总局发行的股票(关于该股票下文还将具体介绍),从这份股票显示的该企业存在时间和性质看,也可纳入本文考察范围。
表1(见下页)是《申报》1882年6月9日至1887年1月13日刊载的新型股份制企业的部分情况和股票的部分市场价格。

资料来源:"资本"和"性质"两栏内容据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1辑下册1166-1173页统计表和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现代企业的产生过程》(《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2期)后"附表"。其余各栏据《申报》各该年数字。
说明:1.表中数字的单位,除标明"万两""元""镑"者外,均为"两"。2.各栏中的数字,均为当时的市场价。括号中的数字,为各公司各厂矿发行股票的票面额价格,而且绝大部分都已按票面额收足,只有"上海保险公司"、"池州煤矿"和"沙岑开地公司"三家公司的数字较为特殊,这三家公司股票的票面额虽同为100两,但上海保险公司实际仅先收50两,池州煤矿和沙岑开地公司只先收25两,而且此后没有变化,因此这三家公司括号中的数字实际是实收额。3.括号中的数字,少数有前为银两后为元的,也有前为元后为银两的,这种情况均按照资料的出处未做变动。4.轮船招商局在1882年底增发新股,每新股价格100两,1883年3月22日新股上市,故本表摘录的招商局1883年12月20日的股价以及此后的股票价格均为新股价。
从这份近代股份制企业简表中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基本事实:从速度方面看,1872年时,股份制企业只有轮船招商局一家,到1887年时,在《申报》上先后公开登载过股票价格的企业数目已增至36家,如再加上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和山东莒州矿务总局,则总数至少已达到38家。考虑到此前还从未有过中国股份制企业的事实,这种增长速度还是相当快的,尤其是1882年6月到1883年底的一年半中,股份制企业数目从10家增加到29家,增长速度相当惊人,可以说出现了一个小高潮。从分布领域看,这些股份制企业分属交通、能源、金融、纺织、保险、民生和各种矿业,领域相当广,特别是矿业,所占比例在13以上。从性质看,这些企业分属官督商办和商办两种类型。大体资本金数额大、开办较早的多是官督商办企业,如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和织布局等;商办企业则以各种矿业为主。从资本金看,已列出的14家企业的资本金共达774万两,加上其他20多家企业,资本金估计在1000万两上下大体不会有错。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已相当于当时清政府全年岁入的18-17①。【清政府1885年的全年岁入,也不过只有77086466两。见罗玉东《光绪朝补救财政之方策》(《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1卷2期,社会调查所,1933年5月)。】也就是说,从这份表中可以看出,19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的十余年间,中国社会中的资金流向出现了一种与过去不同的变化,而这种资金流向的变化,又与中国早期的工业化息息相关。另外还可以发现,这期间股份制企业的股票价格经历了一个大起大落的过程,1882年股票市场价格的牛气与1883年新型企业数目的迅猛增长之间有着某种必然联系。而1887年上市企业股票只剩下12家且价格低落的现象则不仅说明近代中国第一批股份制企业的兴办高潮已成过去,而且从某种角度证实,这期间中国整个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尚未能为股份制企业的成长准备好相应的条件。
这里还需说明的一点是,上表中列出的这批股份制企业,可以肯定大多数创办者是中国人,但并非完全由中国人创办。由于受史料限制,除自来水公司和电灯公司外,还无法弄清其他非中国人创办的企业的准确数量和资本金数额。不过,从已有的资料中,可以肯定外国人创办的企业中也有中国人加入股份。例如《申报》1882年6月13日的文章中就有"即西人创开之公司,华人亦有投入股份,并有因不得投入而心滋不悦者。如自来水公司、电灯公司,华人皆欲入股"的记载。但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影响对近代中国股份制企业总体情况的考察:其一,因为中国企业占绝大多数,且这些中国企业本身即是在向西方股份制企业学习的基础上创办的;其二,因为企业股票及企业章程(详见下文)都是由中国企业发行和制定的。
二股票形制、股票内容与第一批股份制企业
在对上述中国近代第一批股份制企业的整体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后,有必要进一步深入分析这些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和运营情况。首先需要弄清的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成立股份制企业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票什么样?有什么内容?通过什么途径或网络发行?又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买卖?股份制经济作为一种商品经济和信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体现其权利的有价证券股票,其法律效用在当时是通过什么方式得以体现的?因为,在此前的中国社会,开办工商实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各出资本,各树旗鼓"即"独资"进行;一种是"合伙"的方式,即部分有共同目的的人"合众力而成"。这种合伙方式的特点有二:一是规模不大,二是即使"合开一铺,合创一行"的时候,"股东皆须在场,以资稽察"。股东"或有不亲到场者,亦必令亲信人为之监察","断未有从未谋面而可以入股者"②。【②《申报》1882年6月13日。】那么,在几千年相沿成习的情况下,在当时清政府尚未对股份制企业制定相应规则措施,也没有证券交易法的情况下,中国的这些股份制企业在打破此前的惯例后是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的?分析和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深入了解近代中国的第一批股份制企业是不能回避的。
根据已有史料,当时股份制企业在发行股票招商集资时,刊刻发行的有关文件凭证有股票和存根(股份票存根是企业在股东购买股票时,收到股东股款并付给股东股票的同时留存的原始凭证),还有招股企业的"局章"、股折式和股份收银单。其中,股折式又称"息折"或"息折式",是股东在购买了股票后从企业得到的今后领取"官利""余利"等股息的凭证。股份收银单是某些以分期收款方式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收到股款时开具给股东的相应收据,是一种临时性的凭证。当股东按企业规定交足了认股资金后,须上交所有的有关"股份收银单",才能换得正式的股票。"局章"的主体是经过官方批复的"招股章程","局章"由企业在股东认股时随股票一并发给,这是股东了解企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之一①。【①参见卢伯炜《官督商办洋务企业股份票研究》(《苏州大学学报》1995年4期)。】作为股份制企业发行和股东持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凭证---股票,由于年代久远和其他原因,原件能够留存到今天的已经相当少了。今天还能够看到的作为史料刊刻出版的股票影印件和临摹件,有两种已在上引卢伯炜的论文中提到过。它们分别是:1882年成立的徐州利国矿务总局股份票、股份票存根和股折式;光绪五年(1879年)由北洋大臣李鸿章批准发行的湖北矿务总局股份票和股份票存根。此外,还有成立最早的同治年间的轮船招商局的股份票、股份票存根和息折式的影印件②。【这些影印件分别刊载于余明侠著《徐州煤矿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交通部财务会计局和中国交通会计学会编《招商局会计史》上册(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从这份股份票冠以"轮船招商公局"的字样来看,这是轮船招商局成立初期即由朱其昂主持期间发行的股票,因1873年7月招商局经过第一次改组由唐廷枢出任招商局总办时,唐廷枢做出的变动之一即是把"轮船招商公局"的名称改变成"轮船招商总局"③。【参见拙著《国家干预经济与中日近代化---轮船招商局与三菱·日本邮船会社的比较研究》(东方出版社,1994年),63、64页。】股票原件笔者只见过一份,即前文提到的1885年发行的山东莒州矿务股票。据1899年史料记载:"至莒州,系属煤矿,亦因多年停废积水甚深……"④,【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矿务档》,1960年,1321页。】看来这家企业应是一家煤矿,而且后来经营并不成功。
可能受最早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影响的缘故,这4家企业虽然成立年份不同,但4份股票在形制、格式和行文内容方面都相当一致。如票面形制都很朴素,除文字和标题外,没有更多的图案装饰,文字四周用线条圈围,圈围出来的票面形状与清代过去流行的当票、煤窑的窑照和盐商的执照等几乎完全一样。显然,新型股份制企业的股票采用这种历经官方认可、又被社会熟知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和执照的形制,与从法律方面保障其有价证券性质的考虑分不开。它和下面介绍的股票文体中采用官方告示性语言,以及在操作方面的严格规定一起,构成了股票作为有价证券的法律依据⑤。【这一点,请参见卢伯炜上引文。】从股票的格式上看,标题名称均由右往左横书,其余文字竖排。股份票与股份票存根为二联票,二者并排印刷。股份票在左,存根在右,内容几乎完全相同,只是标题名称与行文中的个别文字有异。关于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最早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局规中有如下记载:"本局刊立股份票、取息手折,股各收一纸,编列号数,填写姓名、籍贯,并详注股份册,以杜洋人借名。其股票息折,由商总商董会同画押,盖用本局关防,以昭凭信。如有将股让出,必须先尽本局,如本局无人承受,方许卖与外人,一经售定,即行到局注册。但不准让与洋人。设遇股票息折遗失,一面到总局挂号,一面刊入日报,庶使大众咸知。俟一月后准其觅保出结,核对补发。"⑥【《轮船招商局局规》,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航政编》1册,1935年,143-144页。】轮船招商局的这些规定,实际上为此后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树立了"范本",除"股各收一纸"即认购一股付给一张股票,以及遗失股票需补发的规定看来因烦琐或过分严厉而被修改取消外,其他内容包括禁止将股票卖给洋人的规定基本上都沿用下来。
根据这些规定以及证诸史实,可知当时股东认购股份购买股票时,一般的程序是招股企业需分别在股票和存根的空白处填写相应文字,编上号码,加盖企业印章,然后从股票及存根之间,即自上而下的骑缝文字中间处裁开,股票交给股东,企业留下存根以为凭据。从这4份股票看,骑缝文字由各个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虽然轮船招商局和山东莒州矿务总局股份票的骑缝文字只有一半,但依然可以辨认出轮船招商局的骑缝文字是"公字第号壹股银五百两正"。山东莒州矿务总局股票的骑缝文字是"莒州矿务股票字第号"。湖北矿务总局股份票的骑缝文字为"字第号收规银壹百两"。徐州利国矿务总局股份票和股份票存根虽然被分开影印成两份,但拼在一起仍然可以看出其骑缝文字为"矿字第号股银两正"的字样。应该说这些骑缝文字的内容是大同小异的。
在这4份股票中,轮船招商公局的股票是中国发行时间最早的股票。山东莒州矿务股票则文字最多,内容最丰富。为了对当时发行的股票及其内容形式有更加清楚的了解,这里以轮船招商公局股票和山东莒州矿务股票为例做一些具体介绍。现先将轮船招商公局股票影印件的文字全文照录如下(标题及骑缝文字略,标点符号为引者所加,下同):
轮船招商公局为给股份票事奉直隶爵阁督部堂李奏准设局招商,置备轮船运漕揽载,札饬商办等因在案。当经本局议定召集股银壹百万两,分作千股,每股银壹千两。先收银五百两,每年壹分生息,闰月不计,另给息折。期至八月初一日,凭折给付。如本股出让,须遵定章办理,毋许私相授受。倘有故违,一经查出,即将本股停息,俟缴票到日,给本销册,以昭慎重。今据送到股本,合给联票壹纸、息折一扣、局章一本收执。须至股份票者。
今收到省府县人壹股豆规银五百两正同治年月日给商总商董(此处竖排并列---引者注,下同)第号
山东莒州矿务股票的原件为雕版印刷件,长30厘米,宽20.5厘米。边框和形状与其他3种股票同。股票因年代久远,纸质已显暗黄,字迹虽略显浅蓝,仍然清晰可辨。全文如下:
山东莒州矿务总局为发行股票事案查莒州矿务于光绪七年三月蒙前山东抚院周奏明试办,奉旨允准在案。现禀蒙北洋大臣李山东抚院周(此处竖排并列)批准召集商股续行开采。计每股收银壹百两,先收一半银五拾两。有愿做半股亦听其便。以壹万五千股为足额。如果银已敷用,其下余之一半即不续收。并以收足股份之日为始计足一年,不计闰月,每股支给壹分利息,谓之官利。如有余利,亦于每年是日查照章程照股均分。除将办理章程刊刻通裨众周知外,今据系省州县(此处并列)人,即日交银两,作为股。合行发给股票息折收执为据。届期即持此股票息折赴就近之局支取利息可也。须至股票者。
再查矿务系内地贸易,与通商买卖不同,应援照各局定章不准外国人入股。如有将此股票息折卖与外国人,或质押与外国人及外国人所开之银行洋行者,此股票息折即作为废纸,合并声明。
光绪十一年月日经收人字第号
朱荫贵教授是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史专家,也是我的老师,虽然不是我的导师。朱荫贵教授非常平易近人,很多时候碰到他,都是老师向我这个学生先打招呼,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向老师问好。他在我心中的经典形象是,他戴着椭圆形的宽边眼睛,穿着西服,略显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笑眯眯的,和蔼可亲地看着我,然后关心地询问我的近况。
朱荫贵先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毕业于中国社科科学院研究生院,在东京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师从日本著名中国史专家滨下武志教授。他先后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所中国经济史研究室主任,兼任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1998年他担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他被复旦大学人才引进,担任历史系教授。他在复旦历史系先后担任中国近现代史教研室主任、历史系学术委员会主任。
朱荫贵先生1993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家证书,并从该年度起终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他的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近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业史学会理事、副会长;中国日本史学会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理事等。
朱荫贵先生主要研究集中在中国经济史领域,对中国、日本近代史其他学术领域也有深入的研究,著作等身,成果卓著。值此先生荣休之际,季我努学社特地联络先生,将其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经济研究》等顶级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整理出来,组成朱荫贵教授荣休纪念特辑,与学界同人和广大读者朋友分享。
本文摘自:朱荫贵教授荣休纪念专辑,作者:朱荫贵
1872年底开业营运的轮船招商局,是近代中国第一家以西方股份制企业为学习对象的新型股份制企业。它是通过向民间发行股票(当时亦称"股份票"),"招商集股"方式筹集资金,进而兴办起来的。此后十几年,这种性质的企业增加到了几十家。它们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可以买卖转让,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正如时人所说:"招商局开其端,一人倡之,众人和之,不数年间,风气为之大开,公司因之云集,虽其中亦有成与不成之分,然其一变从前狭隘之则。"①【《申报》1883年10月21日。这里所说的"从前狭隘之规则",是指过去中国的企业组织方式只有独资和合伙两种方式。】这批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经济史上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关于晚清洋务运动时期兴办的企业,过去已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发表②。【尤为令人高兴的是,近年来关于研究中国早期证券市场和洋务企业股票买卖的论文逐渐出现。
如匡家在《旧中国证券市场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4期)、田永秀《1862-1883年中国的股票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2期)、卢伯炜《官督商办洋务企业股份票研究》(《苏州大学学报》1995年4期)、以及拙文《近代上海证券市场上股票买卖的三次高潮》(《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3期)等。
其中,卢伯炜的《官督商办洋务企业股份票研究》是笔者见到的第一篇研究洋务企业股票的论文,虽然卢文提到的股票只有两份,且是股票文字最少的两份,研究的重点也放在社会经济影响方面,但笔者从中得到不少启发教益,在此谨致谢意。】但是,对这一时期出现的以"招商集股"方式成立的新型股份制企业的研究,似嫌不够。诸如考察这类企业的组织方式,以及其招商集股的过程和特点,尤其是通过这些企业发行的股票和章程考察其与此前企业组织形式的联系和区别,分析其在"一变从前狭隘之规则"时显现出来的传统与近代、中国与外国的不同特点及结合等方面,几乎还没有专门的研究。
因此,本文拟对这一时期出现的股份制企业概况进行梳理,同时通过分析介绍这些企业在当时发行的股票,即通过分析这些股票的形制、内容以及这些企业制定的章程,对19世纪后半期中国首次出现的股份制企业的状况和特点,进行一些粗浅的归纳与探讨。
一近代中国第一批股份制企业的概况
探讨近代中国第一批股份制企业的状况,首先需要对"第一批"股份制企业所指的时间和范围进行界定。本文探讨的第一批股份制企业,以1882年6月9日至1887年1月13日在《申报》上刊载过股票价格的企业为主。之所以如此界定,理由如下:1.当时成立的新型工商企业,无论厂址在那里,绝大多数都以上海为中心募集资金和买卖股票。因此,以中国当时最主要的中文报纸《申报》上刊载过股票价格的企业为主,应该具有代表性。2.1882年6月9日是《申报》在此期间刊载企业股票价格之始。《申报》能在1882年6月9日开始刊载中国近代企业的股票价格,这件事实本身就证明1872年轮船招商局成立之后,历经10年,陆续成立的中国股份制企业发行股票以及形成交易市场,在上海不仅已经存在,而且具有了一定规模。3.把1887年1月13日作为"第一批"的下限,则是因为1883年底上海发生金融风潮后,部分新型企业破产倒闭,股票交易转入低潮,兴办近代新型企业的热潮已大为降温,这一天也成为《申报》在此期间刊载企业股票价格的最后一天。4.本文探讨的对象是股份制企业,因此,尽管这期间成立的企业为数远不止此①,【①据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中华书局,1962年)1166-1173页统计表和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后"附表"中的统计,同期成立的近代企业数当不止《申报》上刊载的企业数。】为确保其性质为股份制企业,把考察的范围限定为此期在《申报》上刊载过股票买卖价格的企业,应该比较准确。但这里也有两个例外,一是1882年9月以"为各项公司通径路而固藩篱"为宗旨(即中介各公司买卖股票)而成立的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因其章程中明确有"本公司招股十万两,分为一千股,每股规银一百两"②【②《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叙及章程》,《申报》1882年9月27、28日。】的记载,故将其纳入考察的范围;二是笔者1998年10月30日在北京参观于捷、张宏杰、赵善荣等三位民间收藏家举行的"中国百年证券收藏展"时,见到的一份光绪十一年(1885)山东莒州矿务总局发行的股票(关于该股票下文还将具体介绍),从这份股票显示的该企业存在时间和性质看,也可纳入本文考察范围。
表1(见下页)是《申报》1882年6月9日至1887年1月13日刊载的新型股份制企业的部分情况和股票的部分市场价格。

资料来源:"资本"和"性质"两栏内容据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1辑下册1166-1173页统计表和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现代企业的产生过程》(《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2期)后"附表"。其余各栏据《申报》各该年数字。
说明:1.表中数字的单位,除标明"万两""元""镑"者外,均为"两"。2.各栏中的数字,均为当时的市场价。括号中的数字,为各公司各厂矿发行股票的票面额价格,而且绝大部分都已按票面额收足,只有"上海保险公司"、"池州煤矿"和"沙岑开地公司"三家公司的数字较为特殊,这三家公司股票的票面额虽同为100两,但上海保险公司实际仅先收50两,池州煤矿和沙岑开地公司只先收25两,而且此后没有变化,因此这三家公司括号中的数字实际是实收额。3.括号中的数字,少数有前为银两后为元的,也有前为元后为银两的,这种情况均按照资料的出处未做变动。4.轮船招商局在1882年底增发新股,每新股价格100两,1883年3月22日新股上市,故本表摘录的招商局1883年12月20日的股价以及此后的股票价格均为新股价。
从这份近代股份制企业简表中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基本事实:从速度方面看,1872年时,股份制企业只有轮船招商局一家,到1887年时,在《申报》上先后公开登载过股票价格的企业数目已增至36家,如再加上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和山东莒州矿务总局,则总数至少已达到38家。考虑到此前还从未有过中国股份制企业的事实,这种增长速度还是相当快的,尤其是1882年6月到1883年底的一年半中,股份制企业数目从10家增加到29家,增长速度相当惊人,可以说出现了一个小高潮。从分布领域看,这些股份制企业分属交通、能源、金融、纺织、保险、民生和各种矿业,领域相当广,特别是矿业,所占比例在13以上。从性质看,这些企业分属官督商办和商办两种类型。大体资本金数额大、开办较早的多是官督商办企业,如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和织布局等;商办企业则以各种矿业为主。从资本金看,已列出的14家企业的资本金共达774万两,加上其他20多家企业,资本金估计在1000万两上下大体不会有错。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已相当于当时清政府全年岁入的18-17①。【清政府1885年的全年岁入,也不过只有77086466两。见罗玉东《光绪朝补救财政之方策》(《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1卷2期,社会调查所,1933年5月)。】也就是说,从这份表中可以看出,19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的十余年间,中国社会中的资金流向出现了一种与过去不同的变化,而这种资金流向的变化,又与中国早期的工业化息息相关。另外还可以发现,这期间股份制企业的股票价格经历了一个大起大落的过程,1882年股票市场价格的牛气与1883年新型企业数目的迅猛增长之间有着某种必然联系。而1887年上市企业股票只剩下12家且价格低落的现象则不仅说明近代中国第一批股份制企业的兴办高潮已成过去,而且从某种角度证实,这期间中国整个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尚未能为股份制企业的成长准备好相应的条件。
这里还需说明的一点是,上表中列出的这批股份制企业,可以肯定大多数创办者是中国人,但并非完全由中国人创办。由于受史料限制,除自来水公司和电灯公司外,还无法弄清其他非中国人创办的企业的准确数量和资本金数额。不过,从已有的资料中,可以肯定外国人创办的企业中也有中国人加入股份。例如《申报》1882年6月13日的文章中就有"即西人创开之公司,华人亦有投入股份,并有因不得投入而心滋不悦者。如自来水公司、电灯公司,华人皆欲入股"的记载。但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影响对近代中国股份制企业总体情况的考察:其一,因为中国企业占绝大多数,且这些中国企业本身即是在向西方股份制企业学习的基础上创办的;其二,因为企业股票及企业章程(详见下文)都是由中国企业发行和制定的。
二股票形制、股票内容与第一批股份制企业
在对上述中国近代第一批股份制企业的整体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后,有必要进一步深入分析这些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和运营情况。首先需要弄清的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成立股份制企业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票什么样?有什么内容?通过什么途径或网络发行?又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买卖?股份制经济作为一种商品经济和信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体现其权利的有价证券股票,其法律效用在当时是通过什么方式得以体现的?因为,在此前的中国社会,开办工商实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各出资本,各树旗鼓"即"独资"进行;一种是"合伙"的方式,即部分有共同目的的人"合众力而成"。这种合伙方式的特点有二:一是规模不大,二是即使"合开一铺,合创一行"的时候,"股东皆须在场,以资稽察"。股东"或有不亲到场者,亦必令亲信人为之监察","断未有从未谋面而可以入股者"②。【②《申报》1882年6月13日。】那么,在几千年相沿成习的情况下,在当时清政府尚未对股份制企业制定相应规则措施,也没有证券交易法的情况下,中国的这些股份制企业在打破此前的惯例后是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的?分析和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深入了解近代中国的第一批股份制企业是不能回避的。
根据已有史料,当时股份制企业在发行股票招商集资时,刊刻发行的有关文件凭证有股票和存根(股份票存根是企业在股东购买股票时,收到股东股款并付给股东股票的同时留存的原始凭证),还有招股企业的"局章"、股折式和股份收银单。其中,股折式又称"息折"或"息折式",是股东在购买了股票后从企业得到的今后领取"官利""余利"等股息的凭证。股份收银单是某些以分期收款方式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收到股款时开具给股东的相应收据,是一种临时性的凭证。当股东按企业规定交足了认股资金后,须上交所有的有关"股份收银单",才能换得正式的股票。"局章"的主体是经过官方批复的"招股章程","局章"由企业在股东认股时随股票一并发给,这是股东了解企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之一①。【①参见卢伯炜《官督商办洋务企业股份票研究》(《苏州大学学报》1995年4期)。】作为股份制企业发行和股东持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凭证---股票,由于年代久远和其他原因,原件能够留存到今天的已经相当少了。今天还能够看到的作为史料刊刻出版的股票影印件和临摹件,有两种已在上引卢伯炜的论文中提到过。它们分别是:1882年成立的徐州利国矿务总局股份票、股份票存根和股折式;光绪五年(1879年)由北洋大臣李鸿章批准发行的湖北矿务总局股份票和股份票存根。此外,还有成立最早的同治年间的轮船招商局的股份票、股份票存根和息折式的影印件②。【这些影印件分别刊载于余明侠著《徐州煤矿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交通部财务会计局和中国交通会计学会编《招商局会计史》上册(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从这份股份票冠以"轮船招商公局"的字样来看,这是轮船招商局成立初期即由朱其昂主持期间发行的股票,因1873年7月招商局经过第一次改组由唐廷枢出任招商局总办时,唐廷枢做出的变动之一即是把"轮船招商公局"的名称改变成"轮船招商总局"③。【参见拙著《国家干预经济与中日近代化---轮船招商局与三菱·日本邮船会社的比较研究》(东方出版社,1994年),63、64页。】股票原件笔者只见过一份,即前文提到的1885年发行的山东莒州矿务股票。据1899年史料记载:"至莒州,系属煤矿,亦因多年停废积水甚深……"④,【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矿务档》,1960年,1321页。】看来这家企业应是一家煤矿,而且后来经营并不成功。
可能受最早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影响的缘故,这4家企业虽然成立年份不同,但4份股票在形制、格式和行文内容方面都相当一致。如票面形制都很朴素,除文字和标题外,没有更多的图案装饰,文字四周用线条圈围,圈围出来的票面形状与清代过去流行的当票、煤窑的窑照和盐商的执照等几乎完全一样。显然,新型股份制企业的股票采用这种历经官方认可、又被社会熟知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和执照的形制,与从法律方面保障其有价证券性质的考虑分不开。它和下面介绍的股票文体中采用官方告示性语言,以及在操作方面的严格规定一起,构成了股票作为有价证券的法律依据⑤。【这一点,请参见卢伯炜上引文。】从股票的格式上看,标题名称均由右往左横书,其余文字竖排。股份票与股份票存根为二联票,二者并排印刷。股份票在左,存根在右,内容几乎完全相同,只是标题名称与行文中的个别文字有异。关于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最早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局规中有如下记载:"本局刊立股份票、取息手折,股各收一纸,编列号数,填写姓名、籍贯,并详注股份册,以杜洋人借名。其股票息折,由商总商董会同画押,盖用本局关防,以昭凭信。如有将股让出,必须先尽本局,如本局无人承受,方许卖与外人,一经售定,即行到局注册。但不准让与洋人。设遇股票息折遗失,一面到总局挂号,一面刊入日报,庶使大众咸知。俟一月后准其觅保出结,核对补发。"⑥【《轮船招商局局规》,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航政编》1册,1935年,143-144页。】轮船招商局的这些规定,实际上为此后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树立了"范本",除"股各收一纸"即认购一股付给一张股票,以及遗失股票需补发的规定看来因烦琐或过分严厉而被修改取消外,其他内容包括禁止将股票卖给洋人的规定基本上都沿用下来。
根据这些规定以及证诸史实,可知当时股东认购股份购买股票时,一般的程序是招股企业需分别在股票和存根的空白处填写相应文字,编上号码,加盖企业印章,然后从股票及存根之间,即自上而下的骑缝文字中间处裁开,股票交给股东,企业留下存根以为凭据。从这4份股票看,骑缝文字由各个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虽然轮船招商局和山东莒州矿务总局股份票的骑缝文字只有一半,但依然可以辨认出轮船招商局的骑缝文字是"公字第号壹股银五百两正"。山东莒州矿务总局股票的骑缝文字是"莒州矿务股票字第号"。湖北矿务总局股份票的骑缝文字为"字第号收规银壹百两"。徐州利国矿务总局股份票和股份票存根虽然被分开影印成两份,但拼在一起仍然可以看出其骑缝文字为"矿字第号股银两正"的字样。应该说这些骑缝文字的内容是大同小异的。
在这4份股票中,轮船招商公局的股票是中国发行时间最早的股票。山东莒州矿务股票则文字最多,内容最丰富。为了对当时发行的股票及其内容形式有更加清楚的了解,这里以轮船招商公局股票和山东莒州矿务股票为例做一些具体介绍。现先将轮船招商公局股票影印件的文字全文照录如下(标题及骑缝文字略,标点符号为引者所加,下同):
轮船招商公局为给股份票事奉直隶爵阁督部堂李奏准设局招商,置备轮船运漕揽载,札饬商办等因在案。当经本局议定召集股银壹百万两,分作千股,每股银壹千两。先收银五百两,每年壹分生息,闰月不计,另给息折。期至八月初一日,凭折给付。如本股出让,须遵定章办理,毋许私相授受。倘有故违,一经查出,即将本股停息,俟缴票到日,给本销册,以昭慎重。今据送到股本,合给联票壹纸、息折一扣、局章一本收执。须至股份票者。
今收到省府县人壹股豆规银五百两正同治年月日给商总商董(此处竖排并列---引者注,下同)第号
山东莒州矿务股票的原件为雕版印刷件,长30厘米,宽20.5厘米。边框和形状与其他3种股票同。股票因年代久远,纸质已显暗黄,字迹虽略显浅蓝,仍然清晰可辨。全文如下:
山东莒州矿务总局为发行股票事案查莒州矿务于光绪七年三月蒙前山东抚院周奏明试办,奉旨允准在案。现禀蒙北洋大臣李山东抚院周(此处竖排并列)批准召集商股续行开采。计每股收银壹百两,先收一半银五拾两。有愿做半股亦听其便。以壹万五千股为足额。如果银已敷用,其下余之一半即不续收。并以收足股份之日为始计足一年,不计闰月,每股支给壹分利息,谓之官利。如有余利,亦于每年是日查照章程照股均分。除将办理章程刊刻通裨众周知外,今据系省州县(此处并列)人,即日交银两,作为股。合行发给股票息折收执为据。届期即持此股票息折赴就近之局支取利息可也。须至股票者。
再查矿务系内地贸易,与通商买卖不同,应援照各局定章不准外国人入股。如有将此股票息折卖与外国人,或质押与外国人及外国人所开之银行洋行者,此股票息折即作为废纸,合并声明。
光绪十一年月日经收人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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