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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戊戌变法大隐藏阴谋 假变法真革命(2)

论剑历史网 - www.680069.com/2016-12-13/ 分类:历史解密/阅读:
再者,众所周知,康氏在戊戌年,极少就具体的变法事宜,如新学堂怎么搞,新农商怎么搞、新军事怎么搞等等,发表意见。其唯一孜孜不倦致力推动者,乃是请开制度局、请开懋勤殿。所谓制度局,按康氏规划:在朝廷设中 ...

  再者,众所周知,康氏在戊戌年,极少就具体的变法事宜,如新学堂怎么搞,新农商怎么搞、新军事怎么搞等等,发表意见。其唯一孜孜不倦致力推动者,乃是请开制度局、请开懋勤殿。所谓“制度局”,按康氏规划:在朝廷设中央制度局;地方设“十二专局”——包括:法律局、税计局、学校局、农商局、工务局、矿政局、铁路局、邮政局、造币局、游历局、社会局、武备局。具体权力关系是:“凡制度局所议定之新政,皆交十二局施行”,即:中央制度局负责议政,做出决策,地方“十二专局”负责具体执行。所谓“懋勤殿”,亦与此大致相似。

  如此,中央制度局垄断了新政决策权;地方“十二专局”农工商学兵无所不包,垄断了新政执行权。现存军机处、总理衙门、六部及地方督抚臬司衙门,则全被架空。这实际上等同于一场极彻底的政变。

  显然,所谓“制度局”,大有借“维新”之名,以鸠占鹊巢之术,行“革命”之实的嫌疑。何况,在大约同期的另一份折子里,康氏还曾请求皇帝设立“孔教”,自中央到地方,建立一整套与世俗政权完全平行的神权体系,且规定教首的产生流程及权力运作独立于皇权之外——至于教首人选,康氏在奏折中特别强调:是自己廓清了历代学者之失,“发明孔子为改制教主”。言下之意,教首之位,非己莫属。⑨此种构思,早已突破了“维新”界限,舍“革命”二字,实难以范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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